資產處置公告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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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資產處置公告
根據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(以下簡稱:我公司)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(以下簡稱:工行)簽訂的《資產轉讓合同》、法院出具的《民事判決書》及《執(zhí)行裁定書》,我公司擁有對鶴慶華偉建材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:鶴慶華偉)債權,我公司擬對該債權進行處置,現予以公告。
一、擬處置債權情況
2018年6月12日,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出具了(2017)云29民初15號民事判決書。截止2025年8月31日,債權情況如下:
單位:萬元
債務人名稱 | 債權本金 | 利息、復利、罰息 | 本息合計 | 抵押/擔保 |
鶴慶華偉 | 1,950.00 | 2,367.40 |
4,317.40 |
1.抵押人:宋林華、董桂珍 2.保證人:宋林華、董桂珍、宋永斌、余艷春 3.抵押物(一):宋林華名下位于大理州鶴慶縣云鶴鎮(zhèn)朝陽小區(qū)(鶴國用(2010)第135號)面積為3207.70平方米綜合用地以及對應的面積為1632.06平方米的商住用房; 4.抵押物(二):董桂珍名下位于大理州鶴慶縣云鶴鎮(zhèn)朝陽小區(qū)(鶴國用(2010)第136號)面積為1565.2綜合用地以及對應的面積分別為1359.00平方米和3116.66平方米兩棟的商業(yè)用房; |
注:1、擬處置債權為上述明細情況,基準日至轉讓日之間的利息、罰息、復利、違約金等一并處置;借款人和擔保人應清償的利息、罰息、復利、違約金等,按借款合同、擔保合同的有關約定以及相關法律、法規(guī)、生效法律文書計算;
2、上述債權及其項下從權利一并轉讓;
3、本公告當中內容如有錯漏,以借款人、擔保人等原已簽署的交易合同及相關法律文件約定為準。
三、擬處置方式
本次處置的方式為單戶處置,具體為對債權資產轉讓或執(zhí)行和解。
歡迎廣大社會投資人前來洽談。
四、對交易對象的要求
交易對象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、支付能力的法人、組織或自然人,要求買受人信譽良好,需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轉讓價款且資金來源合法,并可承擔購買債權所帶來的風險。
但下列人員不得受讓該資產:(一)國家公務員、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;(二)該項資產處置工作相關中介機構所屬人員;(三)債務人、擔保人為自然人的,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;(四)債務企業(yè)的控股股東、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屬公司,擔保企業(yè)及其控股下屬公司,債務企業(yè)的其他關聯企業(yè);(五)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;(六)國家金融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。
競買人需配合我公司開展合規(guī)訪談,如不配合,我公司有權終止相關交易。
四、公告期
處置的公告期限為10個工作日,自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算。公告期內接受社會各界人士的的征詢或異議。
五、聯系方式
受理公示事項聯系人:金先生、程先生,聯系電話:0871-65700698。
受理排斥、阻撓征詢或異議聯系人:桂先生,聯系電話:0871-65650442;譚先生:0871-65700016。
電話受理時間:工作日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00-17:30
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
2025年09月11日